旺報【記者張國威╱台北報導】

無人空拍機入侵機場、軍事機地,影響飛航安全及洩露軍台中公司註冊情的案例頻傳,國軍將從民國106年1月10日起依法取締,並使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的一套無人機防禦系統干擾並捕捉無人機,民眾若違反規定,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或《刑法》,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國防部作計室聯合作戰處處長鍾樹明少將5日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民用航空法》規定,松山、桃園、新竹、清泉崗、嘉義、台南、岡山、屏東、高雄、花蓮佳山、花蓮、豐年、志航、馬祖、金門、馬公、七美、望安、綠島、蘭嶼等20個機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台中公司成立

鍾樹明說,依《民用航空法》規定,國軍對顯有危害及有侵入之虞的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將在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一定範圍內,採適當措施;面對非法入侵軍事基地、營區攝影,有立即危害飛航安全、妨礙軍事任務遂行或涉嫌竊取軍事機密之有礙飛行物體,將依《行政執行法》以頻率方式干擾攔捕,或用防衛性武器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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